广西构筑珠江上游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保一江清水送粤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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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6月5日电 (记者 林浩)6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介绍,近年来,广西构筑珠江上游生态保护法治屏障,确保一江清水流往粤港澳大湾区。

2023年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场会,当天在珠江流域重要水源林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举行,大瑶山生物多样性司法服务保障联动中心同日揭牌,义芳在活动中作上述介绍。

义芳介绍,为保护珠江上游生态,广西法院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适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2022年,判处生态修复金7627万元人民币,补种复绿45万平方米。

来宾市是珠江上游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军燕介绍,当地法院从严从重从快审理涉大藤峡各类案件400多件,有效遏制因尾矿存放造成黔江河水污染,影响桂东及粤港澳等中下游流域人畜饮水安全的严重后果。同时,当地法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清船”“清网”执法活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广西构筑珠江上游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保一江清水送粤港澳

在与广东接壤的广西玉林市,当地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与广东廉江市相关部门联合召开粤桂两地跨区域环境保护协作联席会议,保护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忠华表示,玉林法院在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执行方式,在重点流域或污染高发区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审判,开展粤桂联合普法宣传,提高当地民众环保意识。

河池市是桂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当地法院与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红水河+樟江·龙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探索构筑以流域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资跨行政区域一体化保护模式。

义芳表示,接下来,广西法院将以重点流域、重点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为依托,推进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划、跨流域集中管辖,将加大与广东、贵州、云南等周边省份的司法协作力度,打造跨省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李维龙当天在会上介绍,2022年,广西重要江河湖泊水质达标率为100%,生态系统功能持续巩固提升。广西在珠江源头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樟科植物新种——大瑶山琼楠。(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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